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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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退役军人事务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印发通知
教育部网站6月2日消息,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和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日前,教育部、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八部门印发通知,于5月至12月联合开展“国聘行动”,全力促进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2024、202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尽早就业。 教育部等八部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 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 教就业厅函〔20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团委、妇联、工商联、总台地方总站,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工商联,各中央企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和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容量,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相关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退役军人事务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2026年12月 二、活动主题 建功产业·国聘行动 三、对象范围 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202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四、工作安排 (一)深入挖潜拓展就业岗位。各地各单位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作为民生头等大事,加力落实各项稳就业、促就业支持政策,聚焦就业带动能力强、岗位规模增长较快的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毕业生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各地结合“十五五”规划和城市产业发展,组织优质企业开展以“国聘行动+城市产业专场”为主题的招聘活动,带动更多用人主体参与促就业。强化数字赋能,鼓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高校就业平台和“国聘行动”平台互联互通,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二)集中发布就业信息。各地各单位要鼓励、支持、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聘行动”促就业活动。建立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加大岗位搜集力度,组织动员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发布用人需求,明确招聘条件和招聘人数,在国聘招聘平台、中智招聘平台、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全国一体化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平台(“退役军人服务”APP)、全联人才在线、中国妇女人才网等线上平台,设置活动专栏,集中发布岗位信息,持续举办各类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活动。有关招聘平台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求职提供精准的岗位匹配推送服务。 (三)开展“国聘行动+”联合宣传活动。鼓励各地各单位将招聘活动宣传视频、用人单位宣讲视频集中发布到“国聘行动”各服务平台,有效降低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获取时间成本,促进更大规模、更大范围宣传推广。具备条件的地方、高校和企业用人单位,可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频等融媒体宣传渠道,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鼓励将线下活动通过联动直播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全面提升招聘宣讲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协同优势,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体系为导向,组织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就业促进相联动的融媒体招聘活动,展现“城市+产业+人才”特色,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引导。各地各高校要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参与“国聘行动”推出的线上线下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实习见习等主题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强化就业技能实操实训,提升就业竞争力。鼓励高校毕业生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建设发展,主动投身重大战略、扎根产业一线、服务城乡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注意选树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引导毕业生以技术立身、以能力报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青年驿站”“青年就业驿站”加入“国聘行动”就业促进活动,为毕业生跨区域求职就业提供短期住宿和就业指导等公益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认真落实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容提质行动部署,及时推送“国聘行动”促就业活动信息,组织动员有求职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并为用人单位进校开展招聘活动提供合理便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国聘行动”纳入常态化促就业工作任务,深入组织动员广大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参加,汇集优质就业岗位,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指导所监管企业充分挖掘岗位资源,加大产业一线岗位招收力度,发挥就业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用人单位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融入“国聘行动”整体部署、加强部门联动,用好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精准推送岗位、举办专场招聘、宣讲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扎实做好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工作。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密切联系青年优势,结合“共青团服务和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部署实施,广泛开展就业实习见习、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招聘等活动,动员更多青年求职者和企业家等参与“国聘行动”促就业。妇联组织要从加强就业指导、挖掘就业岗位、深化校企合作等方面入手,组织女企业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助更多女性实现就业。工商联组织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聘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引才专项活动,组织行业头部企业在“国聘行动”平台发布更多岗位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顺利就业。 (二)严格招聘审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招聘信息审核,严格审查招聘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合法性,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要加强招聘流程监管,扎实做好劳动权益保障,依法查处“招转培”欺诈、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单位实习期限等作为限制条件。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杜绝求职者信息泄露等情况。各招聘平台要加强事前提示、事后监管,尤其是对招聘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应审尽审,强化招聘信息审核把关和动态监督。 (三)广泛宣传推广。各地要认真做好“国聘行动”宣传工作,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广播电视等渠道,广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毕业生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优秀事迹,积极营造良好就业环境。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成效,定期汇总招聘数据,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有关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2026年5月6日 -
292026-052026-05-29
这些行业的就业机会,远比你想象的更多
近日,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完善政策扶持,优化服务支撑,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
272026-052026-05-27
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招人啦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26年度第七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26年度第七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参加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单位为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长江引航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各招聘单位岗位信息和相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七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扫码查看《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不含取得满足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就读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个税缴存记录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下2026年8月31日前,博士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应聘京内事业单位的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京内生源应在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社会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另有要求的,详见招聘单位岗位信息表。应聘京内事业单位的,应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从京外调配人员的有关要求,部分博士后出站人员可报考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在京安置落户的有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交通运输事业;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网上报名 5月26日9:00至6月3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 (https://rccp.jtzyzg.org.cn) 在相应的招聘公告处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部分岗位要求择业期人员提供《未就业承诺书》。 扫码查看《未就业承诺书》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目录(https://yz.chsi.com.cn/zyk/)、《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报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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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委属事业单位招人啦
本批次公开招聘的单位共9家,分别为: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国务院国资委国企绩效评价中心、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服务中心、国务院国资委物资机关服务中心、国务院国资委机械机关服务中心(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国务院国资委冶金机关服务中心、国务院国资委轻工机关服务中心。 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报名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京外生源须符合在京落户有关要求。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17:00截止。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委属事业单位2026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要求的方式进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 -
062026-052026-05-06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支持就业创业,这些利好别错过
高校毕业生 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 如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利好政策别错过哦 以政策支持拓宽就业渠道 年初,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16条支持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举措 比如 实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行动,用好税费减免、资金补贴等政策,鼓励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后续还将制定延续实施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阶段性措施的办法,支持企业稳岗拓岗。 同时,深挖政策性岗位潜力,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启动第五轮“三支一扶”计划,加强城乡社区岗位开发,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以品质服务促进供需对接 近期,人社部会同教育部启动了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百日行动,让毕业生不出校门就能享受到就业政策咨询、招聘服务、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困难帮扶及创业服务等全方位服务,将高品质政策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 同步组织高校就业公共服务站共建、百所高校人社厅局长结对帮扶、百县对百校促就业行动,促进毕业生顺利求职、尽早就业。 高校毕业生可以及时关注人社部门和高校的官网官微,了解就业政策、招聘活动等动态信息。 以实训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创新开展就业实训活动和百万见习岗位开发计划,面向未就业毕业生、失业青年等,组织求职实训、职业体验、跟岗锻炼。 欢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极参与,向当地人社部门了解相关安排,到企业、事业单位等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积极融入职场。 同时,大力推动“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围绕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重点领域需求,推出针对性培训课程,让更多毕业生以一技之长照亮美好前程 以暧心帮扶兜住困难底线 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前启动与教育部门信息衔接,提供“一人一策”实名帮扶服务,确保服务不断线。 特别是针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离校前会同教育部门为每人提供针对性岗位,离校后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 未就业毕业生可以登录人社部官网,搜索求职登记小程序,也可以到当地人社部门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登记求职,人社部门将为大家提供“1131”实名服务,也就是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 以典型宣传激励青年奋斗 前期,人社部会同中宣部发布了9名最美高校毕业生,引导青年扎根基层。 接下来,将开展“青年就业故事”征集宣传,发布“平凡岗位 精彩人生”青年就业典型故事,推出一批在各领域、各行业爱岗敬业、辛勤劳动、技能报国的典型事例,激励引导毕业生等青年实干奋斗、青春圆梦。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sbzwwx 政策 -
062026-052026-05-06
国家税务总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共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热爱税收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为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未缴纳社保,不含定向、委培,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8.应聘限京籍人员岗位,须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应聘限非京籍人员岗位,须符合北京市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9.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具体见岗位信息表。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应届毕业生为2026年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学位,且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接近的,可拨打岗位信息表上的咨询电话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应在报名前取得。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公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专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即日起,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后(扫描件采用jpg格式,单张不大于1M;压缩包采用zip格式,总大小不大于50M)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为“用人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表格和jpg格式扫描件);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扫描为jpg格式);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变更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扫描为jpg格式); (4)在校成绩单(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扫描为jpg格式); (5)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报告单(扫描为jpg格式); (6)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相对应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和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扫描为jpg格式); (7)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须在《公开招聘报名表》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材料(扫描为jpg格式); (8)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复印件(扫描为jpg格式); (9)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扫描为jpg格式)。 2.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选择1个单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截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未达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招聘或取消招聘,最低比例须达到1︰3。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将电话通知已报考该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发布,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考生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该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未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在我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3.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本人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报审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写信息错漏对应聘资格造成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二)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专栏查看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安排等信息。应聘人员要在《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准确填写常用的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聘用的,应及时报告,如因此对招聘工作造成影响的,今后将不允许参加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与全国税务系统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联系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杂志社,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002房间,邮政编码:100055; 中国税务报社,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805房间,邮政编码:10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