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执行时间:
政策有效期两年,此时间段内适用。
二、增值税起征点
✅ 按期纳税(重点)
• 月销售额 ≤10万元(不含税)
• 季销售额 ≤30万元
• 未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
• 达到或超过:全额计税
✅ 按次纳税
• 每次/日 ≤1000元 免税(原500元)
✅ 6类可按月10万享受
• 个人出租不动产(租金按月均摊)
• 新发行债券利息
• 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服务
• 报废产品反向开票
• 保险、证券、信用卡、旅游代理人服务
• 总局规定其他情形
三、小规模纳税人 开票重点
• 征收率:3%
• 月≤10万 / 季≤30万:可开免税普票
• 想开专票:可放弃免税,按3%缴税
注:专票占额度、不免税;普票/未开票在额度内才免税;超额度全缴税
⚠️ 36个月限制(必记)
• 一般纳税人:放弃免税 → 36个月内不得再享受
• 小规模纳税人:不受36个月限制
• 可随时开专票、随时恢复免税(相较前期政策已变)
四、15类免征增值税项目
1.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2.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及培训
3.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4. 托儿所、幼儿园、学历教育服务
5. 学生勤工俭学服务
6.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7. 残疾人本人提供的服务
8. 个人转让著作权
9.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10. 个人转让金融商品
11.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息
12. 集团内统借统还利息
13. 农膜、滴灌带、有机肥、饲料、种子等农资
14.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咨询服务
15. 员工制家政、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就业(3年免)
总结
1、小规模:月10万/季30万以内免增值税(不含税)
想开专票随时开,不再锁定36个月
超起征点全额缴税
[一般纳税人一旦书面放弃某项免税优惠,接下来整整36个月(3年),就不能再享受这项免税,必须正常缴税、可开专票;36个月满后才能恢复免税]